• 微信联系
  • 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 18252653053
+
  •   新闻资讯
  • 在职公积金提取 离职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
  • 及时响应 , 快速解决 传统价格 , 三分之一 专业管理 , 专业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2022~2023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调整新规调整介绍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公积金小编整理了泰州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为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完善调整,具体如下:

  一、关于贷款政策调整

  1、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房的,可在我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需提供泰州本市房产抵押和自然人担保。凡凭购房合同和首付款票据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贷款款项均直接转账至房地产开发公司。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借款人家庭有两名及以上成员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申请购买二套房贷款和借款人家庭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

  3、减少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再需要提供簿。

  二、关于提取政策调整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可以凭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居民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调整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扣划办法,按照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进行每月扣划。 相关调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更新于:2023-11-02

18252653053 扫描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