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咨询:我原先在医药高新区一家企业上班。上个月,我离开原单位,入职外地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原单位为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当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应转入新调入单位公积金账户内。具体方法是:
1.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调动,在确保职工账户信息无误的情况下,个人办理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单位集中办理转移的,从中心网站下载《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本地转移集中办理申请委托书》,填写完整后,委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或直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申请办理。
2.异地转移的,在确保职工账户信息无误的情况下,个人办理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填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等待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及办理;单位集中办理转移的,从中心网站下载《泰州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和《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委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更新于:2024-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