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每月划转一次,一笔住房商贷有多人委托的,按照签约先后的顺序进行划转。
(一)委托按月提取每月划转一次,一笔住房商贷有多人委托的,按照签约先后的顺序进行划转。前一顺位的提取还贷人账户不符合划转条件的,自动划转下一顺位,都不符合划转条件的暂停划转,且公积金中心不再补划。
(二)委托按月提取每月的划转金额为住房商贷上月实际还款额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间的低者。划转后提取还贷人的缴存账户均须保留不少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
(三)划转时间为每月15日,因住房商贷银行卡等原因导致划转失败的,公积金中心不再补划,且提取还贷人缴存账户不发生提取操作;因银行系统等原因导致划转失败的,公积金中心将重新划转。
(四)委托按月提取期间,如遇提取还贷人月缴存额调整的,按照新月缴存额重新确定每月划转金额及缴存账户留存额度。
更新于: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