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持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服务大厅办理提取,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文。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银服务区5、6号窗口;
泰州市凤凰街道凤凰东路50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分中心9号综合受理窗口
2、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3、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还贷提取等除外),请携带本人名下的一类户银行卡,审批后,可直接转账,提取资金即时入账,无须再去缴存银行办理。
更新于:2024-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