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进一步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泰政办发〔2022〕12号)精神,结合住房公积金实际,现就实施2022年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比工作具体措施通知如下:
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期限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
缓缴由企业向其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服务民生绿色通道审批确认(见附件,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各缴存企业要加强与职工沟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符合条件并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按照《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
降比由企业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服务民生绿色通道审批确认(见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比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更新于: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