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缴存职工离职,在符合离退休、女40岁男50岁人员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此两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本市户籍缴存职工离职,在符合离退休、女40岁男50岁人员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此两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2)外来务工人员离泰,先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3)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与所在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
(4)离退休提取和外来务工人员离泰提取,可登陆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泰州通”APP实名认证后进行办理。
更新于:2024-03-21